Q是上市公司老总的女儿,却没什么家业要继承——她是被温柔地“外放”的那个孩子。
Q家生意做得极大,企业位列沪深300成分股,高峰时市值三四千亿,在座的老哥恐怕大多都听过Q家的企业。
我比她年长几岁。她为人一向低调,刚认识时,我只以为她是个普通的互联网女工。后来才知道,撇开家世,她在某大厂也早已做到中层,能力强、心思细,处理人情世故的分寸拿捏得刚刚好。
我出身一个旧式世家,虽早已没落,但那点气韵还在。大概正因为如此,我对那些靠时代浪潮崛起的新贵,总不太会自卑。许多兄弟若真遇到像她这样的顶级二代,从气场上就先虚了三分。
我喜欢Q的原因其实很简单。第一眼看到她,我就心软了——她性格软糯,说话轻声细气,是那种典型的江浙小囡。
Q谈不上惊艳的美,但有种耐看的味道,举手投足都很大气,身材线条柔软而有分寸。
那天我们走在初冬的路上,我提着一包热腾腾的糖炒栗子。风吹得她的发丝扫过我的手背。
她忽然抬头,笑着问我——
“你,到底有多喜欢我?”
那一刻,街灯昏黄,栗子的香气混着她身上的香水味,甜得让我几乎忘了回答。
在她的小车上,Q主动拉起了衣服,我没有急于发起攻击,只是轻轻把玩。
“走,回家。”
以为我要跟她双双上楼了,没想到被拒之门外,原来是上去拿证件,让我速速找地方。
从酒廊拿了两瓶巴黎水,她洗澡的蒸汽弥漫在浴室里,我摘了眼镜,捡起地上的那件衣服,看了一眼。ABCD...34D,嗯...
出来关了灯,只留了一盏地灯,两个人缠绕在了一起。
我那年35岁,爆发的小宇宙把我带回了十几年前,Q在我的一次次撞击下高潮了三次。
“你回家吗?”
“回,要卸妆,明天还要上班。”
我们很理智,我开她的车送Q回家,再打车回酒店取自己的车。
理智到只开80码在深夜的隧道里穿行。
挡风玻璃映射出她的脸,她真的还蛮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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